依照教育部修正發布校園因應COVID-19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辦理,本校於4/18(ㄧ)起恢復到校實體上課,學生專車恢復行駛,入校請佩戴口罩及進行實聯制,隨時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在家休養,避免出入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以下節錄大專校院實施標準
大專校院
一、疫情調查期間,確診個案授課/修課之班級;以及確診個案參與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餐廳用餐等活動足跡之接觸人員,實施暫停實體課程1至3天,人員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學校並應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二、衛生單位依學校提供確診個案校內活動足跡資料進行疫情調查,視疫情調查結果:
(1)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無密切接觸者,恢復實體課程。
(2)確診個案授課/修課班級如有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須居家隔離並進行篩檢;密切接觸者篩檢結果如為陰性,該授課/修課班級恢復實體課程。密切接觸者之篩檢結果為陽性,則重新進行「確診個案」相關人員之調查造冊流程。
三、學校1/3以上科、系、所之班組暫停實體課程10天,該校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該校教職員工生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四、學校或校(區)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得縮減上課週數,採一學分十八小時彈性修課,以線上課程或於週間補課等方式辦理。
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期間,應於確保學生學習品質之前提下,學校教職員生以彈性措施進行線上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此外,學校應配合衛生單位進行校園清潔消毒。
各級學校及地方政府須依本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據以落實執行,教育部並將成立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應變小組,協助學校、各縣市政府處理暫停實體課程實施相關疑義,如欲採取有別於本實施標準之作法,應與本部應變小組研商後實施,以兼顧校園健康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