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span>學務處</span>

有關教育部俢正「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3月3日第11137000091號核定簽辦理。

二、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並考量國內疫情狀況已趨緩且穩定控制,本部依指揮中心建議,修正停課標準之停課期程天數為10天。

三、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一般大學:高等教育司邱淑貞小姐(02)-7736-6304。
  (二)技專校院: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王孟禎小姐(02)-7736-6165。

防疫宣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功能說明:
  一、恢復可使用護照號碼申請:可用「戶號」或「護照號碼」二擇一方式驗證。
  二、新增一鍵將數位證明轉入蘋果或安卓作業系統:數位證明可快速儲存於手機,方便民眾取用,過程符合個資法及GDPR規範。
  三、雲端列印碼功能新增萊爾富超商:除系統現有提供統一及全家超商KIOSK機臺雲端列印碼服務,新增萊爾富雲端列印碼服務。


◎詳細下戴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


◎指揮中心再次呼籲,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


◎校園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勤洗手、戴口罩、實聯制)
  一、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如有發燒(耳溫≧38˚C/額溫≧37.5˚C)應戴上口罩儘速就醫,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二、如經衛生單位匡列為確診個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之對象,應主動通報學校(衛保組02-24372093#341、校安24小時專線02-24374315),後續依照衛生單位指示進行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