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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防疫公告

依據111年4月26日及5月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及本校防疫專區發布配合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公告:

學生宿舍為維護住宿生的健康安全,降低宿舍染疫風險並預防潛在性的感染,配合調整相關防疫措施作法如下:

住宿生如為確診者,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輕、重症之規定辦理,確診者解隔離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得入校或返回學生宿舍,詳細作業指引依後續教育部來文辦理。

學生完成居家隔離期3+4天(前3天居家隔離+後4天自主防疫) 自主防疫結束隔天(第8天)進行自我快篩1次,陰性使得入校,詳細作業指引依後續教育部來文辦理。

自我健康監測者,應遵守衛生主管機關防疫規範,平時進出校園及宿舍時佩戴口罩外,於宿舍內建議佩戴口罩並注意自身健康狀況。

依據大專校院防疫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宿舍整備與安置措施可獨棟或同一樓層安排,並採樓層管理—「空間區隔、生活不交叉」原則處理。

同一確診或居家隔離起始日的學生,可安排同住一間。

若住宿生接獲通知為確診個案之密切接觸者,請遵守上述規定,未遵守上述防疫措施者,依本校獎懲辦法懲處。

提醒,請配合、遵守防疫規定,違反規定者,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因應Omicron變異株之威脅,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隔離及自主防疫措施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為保護學校住宿生安全,將緊急進行寢室調配區隔,請住宿生配合調整。

本校學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請假類別及方式

一、本校學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如有下列情況得申請防疫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一)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

(二)確診者醫院、檢疫所或居家照護。

(三)尚未被匡列之密切接觸者。

二、防疫假申請程序如下:

(一)確認申請資格及應請假日期。

(二)通知導師。

(三)檢附主管單位相關通知。

(四)至學校網頁【資訊服務系統】:線上申請登記並上傳證明文件,作業程序按一般請假程序辦理,如天數超過5天以上者,則於銷假返校時,持相關證明文件,以紙本假單方式辦理。

三、疫苗假申請程序如下:

學生本人前往接種疫苗(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得準用「疫苗假」規定,辦理請假事宜,請假時請檢附「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於學校網頁【資訊服務系統】辦理「疫苗假」,准假日數以自接種當日起算連續至多3 日為原則(含假日)。超過請假期限,如仍有不適症狀或尚需休養,得附看診證明改以續請一般病假。

五、有關學生請假問題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聯絡方式如下:

日間部:張沛芸小姐(分機362)

六、防疫規劃依據疫情狀況與主管機關指引滾動調整,將即時公告於本校首頁防疫專區,敬請留意防疫專區訊息公告。如有未盡事項,悉依教育部、CDC與本校防疫小組決議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