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span>防疫專責小組</span>

公告:109學年度校慶停辦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自即日(5月11日)起,至 6 月 8 日共四周,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以因應國內出現感染源不明本土病例致社群感染風險增加,防範發生持續社群傳播。針對「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並對於集會活動實施相關限制措施如下:「原則上停辦室外 500 人以上,室內 100 人以上之集會活動,但上述集會活動若能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構核准後實施。」

二、經報請校長核定,原訂於110年05月15日(週六)上午舉行之109學年度校慶大會、運動會停辦。

三、自即日(5月11日)起暫停辦理校外教學及學生活動。 四、再次宣達週知,本學期結束前,敬請配合校園防疫工作。

  • (一)如有必要,另行公告實施測量體溫及實名制登記。
  • (二)進入校園配戴口罩規範如下:
    • 1.搭乘電梯應配戴口罩。
    • 2.進入學校餐廳取菜,除應落實手部清潔外,並應配戴口罩;用餐過程不交談、不嬉戲;或請考慮外帶用餐。
    • 3.進入教室上課或進入辦公室洽公時,如無法維持1.5公尺之社交距離時,即應配戴口罩。
    • 4.室外活動或教學,得不配戴口罩,但應保持1.0公尺以上之社交距離。
  • (三)全校專兼任教職員工生倘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嗅、味覺等相關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立即就醫診治,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 (四)請任課教師確實點名,如果發現學生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應於點名資訊系統上登入,以利追蹤關懷。
  • (五)非有必要性、急迫性之出國案件應暫緩;如有需要應先辦理請假手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出國;違者嚴懲。

五、學生宿舍、交通車之防疫規範維持現制。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防疫小組110.05.11 li { list-style: none; }

敬請全體教職員工生配合加強校園防疫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 一、依據教育部民國110年04月27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58884號函及本校5月4日防疫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 二、因應國際間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且我國近日多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學務處已於5月2日發佈本學期第11週學務通訊,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步公開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 三、本學期結束前,敬請配合校園防疫工作重點如下:
    • (一)如有必要,另行公告實施測量體溫及實名制登記。

    • (二)進入校園配戴口罩規範如下:

      • 1.搭乘電梯應配戴口罩。

      • 2.進入學校餐廳取菜,除應落實手部清潔外,並應配戴口罩;用餐過程不交談、不嬉戲。

      • 3.進入教室上課或進入辦公室洽公時,如無法維持1.5公尺之社交距離時,即應配戴口罩

      • 4.室外活動或教學,得不配戴口罩,但應保持1.0公尺以上之社交距離。

    • (三)全校專兼任教職員工生倘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嗅、味覺等相關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立即就醫診治,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 (四)請任課教師確實點名,如果發現學生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應於點名資訊系統上登錄,以利追蹤關懷。

    • (五)非有必要性、急迫性之出國案件應暫緩;如有需要應先辦理請假手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出國;違者嚴懲。

  • 四、學生宿舍、交通車之防疫規範維持現制。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防疫小組11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