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教育部民國110年04月27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58884號函及本校5月4日防疫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 二、因應國際間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且我國近日多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學務處已於5月2日發佈本學期第11週學務通訊,轉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步公開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 三、本學期結束前,敬請配合校園防疫工作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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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有必要,另行公告實施測量體溫及實名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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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入校園配戴口罩規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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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搭乘電梯應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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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入學校餐廳取菜,除應落實手部清潔外,並應配戴口罩;用餐過程不交談、不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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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進入教室上課或進入辦公室洽公時,如無法維持1.5公尺之社交距離時,即應配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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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室外活動或教學,得不配戴口罩,但應保持1.0公尺以上之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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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校專兼任教職員工生倘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嗅、味覺等相關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立即就醫診治,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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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請任課教師確實點名,如果發現學生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應於點名資訊系統上登錄,以利追蹤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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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有必要性、急迫性之出國案件應暫緩;如有需要應先辦理請假手續,並陳請校長核定後方得出國;違者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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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學生宿舍、交通車之防疫規範維持現制。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防疫小組11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