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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轉知「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轉知「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09)年1月15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0號公告修正,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月15日衛授疾字第1090100033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係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相關通報定義及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教育部轉知「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教育部轉知「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教育部轉知「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檢送中國大陸武漢市不明原因肺炎疫情防治注意事項1份

說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月10日疾管防字第1090200037號函(附件2)辦理。

二、中國大陸武漢市近期發生不明原因肺炎疫情,病原體初步判定為新型冠狀病毒,目前仍有感染風險,我國於1月7日已將武漢市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一級。

三、為提升寒假、春節期間於武漢市或鄰近地區從事旅遊、探親、學術交流等活動之教職員工生對該疾病之警覺及認知,請運用多元管道加強以下正確防疫觀念:   

     (一)在當地期間:1、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2、避免出入販售活體動物之市場或當地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公共場所。

                   3、避免接觸活體動物及動物屍體。   

                     4、避免食用生肉及生蛋。   

                     5、如出現類流感(如發燒[≧38℃]、咳嗽等)症狀,應戴上口罩儘快就醫。  

   (二)返國後:1、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

              2、返家後如出現上述症狀,撥打防疫專線1922,並戴上口罩儘快就醫,就醫時告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等。

              3、生病在家休息,不出門,減少或避免與他人接觸。   

                4、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衣袖遮住口鼻。   

                5、有呼吸道症狀應持續戴口罩。

四、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已建置「中國大陸武漢市不明原因肺炎」專區,提供疫情訊息,並有多款宣導素材,請至該署首頁(https://www.cdc.gov.tw/)中國大陸武漢發生肺炎疫情/宣導素材項下下載運用。